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外事處辦公地點:南陽市范蠡東路和鄧禹路交叉口西北角市民服務中心三號樓二樓出入境大廳
聯系電話:0377-63313117
工作時間:周一到周五09:00-12:00 ,13:00-17:00
受理機關: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辦理條件: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
申請材料: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辦理程序: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制作普通護照。
辦理期限: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普通護照的,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收費標準:根據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規定,普通護照的收費標準為:
(1)首次申請 200元/本;
(2)補、換發普通護照 200元/本
(3)加注 20元/項
(4)申請表 免費
收費信息:
不收費
審批(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申請材料
1、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及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