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春季學期全市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幼兒園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體(育)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教育中心,鴨河工區、官莊工區社會事業局,油田教育中心,市直各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幼兒園:
根據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關于做好各級各類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專辦〔2020〕15號)要求,我市高三年級和初三年級已分別于4月7日、4月13日順利返校復學。按照有關要求,在充分調研、綜合研判的基礎上,市教育局制訂了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幼兒園其他年級(學段)返校復學方案,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備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級4月27日統一返校復學。
(二)全市初中一、二年級和小學五、六年級5月6日統一返校復學;達到復學條件的鄉村教學點,經縣(市、區)教育部門核查并同意后,可隨本批次返校復學。
(三)全市小學其他年級、幼兒園、特教學校和中職學校返校復學時間不早于5月11日,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視疫情防控情況統籌確定,并提前一周向市教育局報備。
(四)市直小學其他年級、幼兒園、特教學校和中職學校隨屬地縣(市、區)同類學校時間安排同步返校復學。
各地、各學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認真對照省教育廳學校疫情防控“九個到位”指導標準和《關于進一步排查隱患堵塞漏洞全面做好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專辦〔2020〕18號)等文件要求,認真查缺補漏,健全常態化防控機制,切實做好整改、鞏固、提高工作。市、縣(市、區)教育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返校復學實行分級復查驗收,市教育局負責市直學校的核驗工作,并對縣(市、區)學校進行督導檢查??h(市、區)教育部門對本轄區內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幼兒園進行返校復學核驗,特別是對民辦學校(幼兒園)的開學條件,要逐校(園)逐項進行檢查驗收;核驗不合格的要督促立整立改,規定時間返校復學前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開學。
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在當地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全面返校復課前,一律不得組織開展線下培訓活動。全面返校復課后,經所屬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培訓機構方可重新開展線下培訓業務。經批準開展培訓的機構,必須參照普通中小學疫情防控標準和要求,建立健全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各地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規加強線上培訓機構監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抓緊做好整改備案工作。要引導培訓機構妥善處理好課程調整及退費等事宜,確保培訓秩序穩定。
各縣(市、區)教育部門、市直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要緊密結合各自實際,全面落實開學前后各項防控措施,認真制定本地、本學校相應年級(學段)返校復學工作方案。復學工作方案于4月24日下午下班前報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